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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澳门7月30日电(记者郭鑫)澳门特区立法会30日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设立市政署》法案。该法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届时将设立市政署,取代目前的民政总署。除个别职责转移外,民政总署的职责将基本获得保留,人员将平稳过渡到市政署。 根据法案,市政署为澳门特区基本法所指的非政权性市政机构,是具有法律人格、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权的公务法人。 法案规定,市政署基本保留民政总署现有职责和增加其他有助促进社区和谐、加强与居民的联系、满足民生需要的职责,并应特区政府要求或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向特区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同时,为完善民生服务和优化咨询体系,市政署的职责将著重于协助落实跨部门公共服务的实施机制,以及通过多种途径创建与居民、社区沟通及意见交换的渠道。(完)